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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資產傳承三兄弟:遺囑+信託+保險,完成人生最後一件大事!

 作者:孫國城

 

 

家族爭產,容易撕裂親情…

這幾年打開新聞報章媒體,只要講到跟繼承有關係的新聞,一定會提到長榮航空張榮發總裁遺囑的事件,雖然已經8年了,但事件還沒完整落幕,甚至最近(2024年)高等法院已經宣判總裁的遺囑是有效的,但會因為遺囑有效後,撕裂的親情就修補回來了嗎?

 

這齣戲恐怕一時半刻還無法落幕。其實,不單是像總裁這樣子高資產的家庭需要做傳承的規劃,一般的普通家庭,不論資產多寡,也都應該要做傳承規劃。縱使原本家人一片和睦,但世事難料,太多的變數會影響日後的家人關係,一不小心家人當不成了,甚至都會變成是仇人。我想總裁在天上看到這一幕應該很心寒吧!

 

 

因爭產,錯失高價賣出房產的機會…

在實務經驗當中,曾經有一個家庭,母親走後留下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產,由於公告現值不高也沒有其他特別的財產,所以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但也因為母親生前也沒有做任何的規劃,所以不動產在繼承的時候就是公同共有的狀況,人人都有一份權利。四位繼承的子女,卻為了這一個不動產要如何處理而爭鬧不休,有孩子想繼續住,有孩子想賣掉,有孩子說當時媽媽表示房子要留給他,也有孩子認為他在照顧媽媽,應該要多分一點,人人都有自己的「立場」,中間還穿插著孩子配偶的「意見」,僵持不下。到最後終於協調好決定要賣出房產拿現金平分,但為了價金多少也是有不同的意見,導致前後延宕了2~3年,錯失了很多高價成交的機會。

 

原本看起來和睦的大家庭,卻因為財產的繼承問題,心有芥蒂而徹底分家了,就像很多人說的,爸媽在都還是手足,爸媽不在就只是親戚了。像上述這一種狀況最後結局還只是大家不往來而已。筆者還曾經碰過因為繼承父母房產不公平,憤而演變成兇殺案,鬧上社會新聞的血案,真是令人遺憾。 所以奉勸民眾一定要在生前,按照自己的家庭狀況、成員結構提早的做規劃。即便是沒有子女的頂客族或單身貴族也都應該要思考如何傳承一輩子努力下來的資產。

 

 

哪種家庭需要做傳承規劃?

由於現在家庭結構越來越多元,我舉幾種常見的型態來做舉例:

 

1.有兩個以上的繼承人的家庭

原則上要考量的以公平為前提,財產的型態不同,在分配上也會容易產生不同的爭議,留下的是現金存款相對好解決,屆時直接平分即可,但留下房產會有共同繼承的問題,畢竟房子不可分割,縱使有兩間以上的房子,南港北港東港的價值都不一樣,這一種狀況可以透過事先規劃好的現金或保險金來做價差的補償,避免事後大家吵成一團。

 

但如果有很明顯的要做不公平的分配(例如總裁的故事),這時可以善用生前贈與和預立遺囑來規劃,但生前贈與為了避免贈與後「人財兩失」,建議最好加上附有條件的贈與。而預立遺囑也要考量到「被不公平」的那一方,可能行使特留分扣減權的權利,為避免爭議,一樣可以透過規劃好的現金或保險金來做補償,會讓繼承更順利。

 

2.只有一位子女的家庭

這個在現代少子化的社會結構當中越來越常見的,這時候應該要考量的是善用信託的工具,特別是如果子女還未成年或者是已成年但自主能力不佳、交友狀況有問題,都可以善用遺囑信託或保險金信託來繼續托管留給子女的財產,最近常看到一個廣告詞說得真貼切「錢沒有不見,只是變成你喜歡的樣子」。

 

同樣身後留給孩子的錢,也沒有不見,只是變成孩子喜歡的樣子。什麼樣子?可能是一台跑車,也可能是身價不菲的名牌包。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港星沈殿霞在生前善用信託規劃,讓她唯一的女兒在最適當的時間才繼承她的遺產,真正做到愛她而不害她,真有智慧。

 

3.頂客族

這一種狀況會發生的狀況是夫妻之一方先離開人世,但財產居然可能需要跟配偶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分,通常妯娌姑嫂都多多少少不太和睦了的,這時候還要白白送錢給對方,真是情何以堪!同樣的做好事先的規劃,才能夠避免這種尷尬的場景出現。

 

4.單身貴族不婚沒有小孩

通常這樣子的人比較浪漫主義無拘無束也沒有負擔,我倒建議上天堂之前把錢花光光是最好的選擇,但人生難買早知道,誰會預知什麼時候上天堂呢?所以要做好老年後的退休規劃和安養規劃,並且運用意定監護的制度來保護未來的自己。真的花不完的財產,或有特別的想要照顧的人和公益團體,也可以善用遺囑和保險金指定受益人的功能,遺愛人間善盡社會責任。

 

 

傳承三兄弟:遺囑+信託+保險

以上所介紹的家庭結構狀況不同,關注的重點或有不同,但是傳承三兄弟的三個重要工具遺囑、信託、保險各有其不同的特色可以搭配運用,以下重點的做個介紹:

 

1.遺囑

最能完整清楚的表達被繼承人的想法,只要在生前意識清楚的情況之下,隨時可以做預立遺囑,也可以隨時做更改,但要留意的是遺囑的合法性,建議要請專業人士協助,畢竟遺囑不只是遺書,更不是遺言這麼的簡單。

 

另外縱使是合法的遺囑也無法解決遺產稅以及特留分的問題,一定要搭配其他工具才會完整。

 

2.信託

信託最強的功能就是信託合約成立之後,一切都會依照信託合約執行,遇到有什麼爭議也會有信託監察人來幫忙監督,一般的民眾最簡單方便成立的就是安養信託及保險金信託,費用不高且手續簡便,但建議要搭配意定監護制度會更加有保障。如果需要做到遺囑信託或者是不動產信託,或是他益信託要產生的財產移轉節稅效果,建議請專業人士協助規劃,才能產生最大的綜效。

 

3.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在繼承案件上面有非常強大的功能,例如指定受益人來做分配可以不受特留分的影響。繳少的保費來換得高的保障,可以產生預留稅源給繼承人繳交遺產稅,避免有遺產卻繼承不到完整遺產的窘境。同樣的現在保險的種類非常多,也請洽詢專業人士做諮詢規劃,以免買了保險卻達不到要的效果。

 

 

善用工具,完成人生最後一件大事!

繼承規劃是人生的大事,也是人生的最後一件事,這一件事做得好,可以名留青史,在家族當中永世留芳。但做得不好非常有可能造成原本的家人變成仇人,提供給有智慧的您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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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國城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保險管理學會理賠人員資格

│壽險公司處經理 從業30年、壽險公會人身保險業優秀從業人員、現代保險基金會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天下雜誌790期專訪

│專長:保險/退休/傳承/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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