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國城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個會先來?這一句話大家都耳熟能詳,但是當意外發生的時候,在保險的理賠上有什麼事情需要注意的呢?
有一回,我接到保戶的緊急電話詢問,這位保戶是開旅行社的老闆,他的一位客人不幸在國外旅遊的時候「意外身故」了……
旅行社有幫旅客投保旅行責任險,於是他詢問我要開立什麼證明帶回來申請。首先我跟他說,旅責險是當團員發生意外時才能啟動理賠的,那這位團員是發生了什麼意外身故的?
他跟我說:「是很突然急性心肌梗塞發作,送到當地醫院緊急治療,但還是不幸身故了!真的好意外啊!」
我一聽之後跟這位老闆說明:「心肌梗塞是疾病造成的,雖然發生得很突然也很令人意外,但這不是保險上意外的定義,是無法理賠的喔!」這其中到底有什麼原因呢?
為什麼明明走得很意外,但是意外險卻不能理賠?
原來,在保險上對意外的定義是有一定條件的。
什麼是「保險上」定義的意外?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中,意外傷害事故定義為「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保險實務上,意外事故亦需符合「外來、突發、非疾病」三要件。
外來:指傷害事故的原因是來自於身體外部,而非自身疾病或體質因素所導致。
突發:指事故發生是突然且無法預見的,而非長期累積或預期中的結果。
非疾病:指傷害事故並非由疾病直接或間接引起,而是由外力或意外事件所導致。
此外,法院實務上常以「主力近因原則」判斷事故是否為意外。若導致傷害結果的主要、有效原因是意外事件,即使過程中涉及疾病因素,仍可能被認定為意外事故。所以很明顯的可以判斷出來,單純急性心肌梗塞發作,並不符合意外傷害事故的定義。
意外發生,一定要做好自保(就醫)!
也提醒,在發生意外事故的當下,一定要做好證明自保的動作,例如立刻就醫或者是報案。
在我多年理賠服務的經驗中,常有保戶在發生意外事故的當下沒有立刻就醫,例如可能覺得扭傷拉傷當下沒特別嚴重,於是就自行冰敷或貼藥布,但過了一陣子都沒好,卻轉成了慢性發炎,這時候才去就醫,但醫師開的診斷證明可能就會寫成肌腱發炎,而肌腱發炎的原因,有非常多種情況,不一定會符合意外事故的定義,這時候很可能理賠上就會出了問題,因為你很難證明當時發生的是一個意外事故。
所以,面對意外事件,發生的當下該如何自保?也保障日後的理賠權益?這是每個民眾都應該有的觀念喔!
生活中常見的意外險
最後提醒,除了自己投保的個人傷害意外險之外,生活當中其實有很多跟意外傷害相關的保險可以申請的,例如:
出國旅遊跟團的旅行社旅行責任保險
搭乘交通運輸的旅客責任險
營業場所提供的公共意外責任險
服務公司為員工投保的團體意外險
就讀學校為學生投保的學生平安保險
保險保障「了解權益」的人
權益是給知道,而且懂的人使用,沒人希望碰到意外,但真的發生,千萬要注意自身的權益,讓意外理賠一點都不意外!
本文為理財好聲音的寫作陪伴計畫與孫國城合作優化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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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國城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保險管理學會理賠人員資格
│壽險公司處經理 從業30年、壽險公會人身保險業優秀從業人員、現代保險基金會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天下雜誌790期專訪
│專長:保險/退休/傳承/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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